第一百二十四章 令狐冲(第3页)

 故意破坏公共财物,学校却只让我付出了一个如此低额的赔偿金,其实还挺良心的。

 我会以“令狐冲”自诩,是因为当我闭关之后,我的“小师妹”丽娜,竟然真就跟“林平之”在一起了。

 伤心欲绝、悲愤难平的我,像极了颓废寥然、生无可恋的“大师兄”。

 “失去了你,赢了世界又何妨?”

 毕竟,在“流星雨”的愿望里,“娶丽娜为妻”,占有了一半的比例。

 其实,如果我的家庭,能够让我明白,我是一个,值得拥有全世界最好的东西的人。

 或许,我便会有一个,更高的目标与追求。

 但我的家庭,只告诉了我,你的命运,只能被别人主宰。

 你想要的一切,只能来自于别人的施舍。

 既然伤害我的,是“人”。

 我便只想着,要从“人”的身上,重新找回,“失去”的“自己”!

 我只有去“征服了”,一个“人”以后,才可以寻回,失去的“自信”。

 更何况,我仍深陷在“电脑事件”的余威里,不可自拔。

 因此,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学期,我基本上一页书也没看过。

 每天不是在打架,就是赶在帮人打架的路上。

 即便如此,升学考试前的最后一个月,我还是凭借着以往的成绩,在因为打架,而没能参加上选拔考试的前提下,被学校破格选入了“火箭班”中,进行深造。

 鹤岗,虽然是一个没有大学的城市。

 但鹤岗一中,却是一直都是全省前三的存在。

 直到现在,一中的“清北率”,在全省范围内,依旧是处于“遥遥领先”的位置。

 但诺大个的一个城市,竟然就只有这一所高中,才有升学率可言。

 若是进入了其它的学校,“二本”,基本上就是极限了。

 因此,每年的中考,就等于是鹤岗的高考。

 一中,就是鹤岗的“清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