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5章 休庭

 金胜既然能问出上面的问题,怎么可能会不去了解相关的东西呢?


 随即问道:“公诉人,请不要混淆概念。”


 “我问的意思是,银行怎么能证明,从魏大勇家中搜出的30万现金,就是叶小婉在当天所取的那部分钱。”


 “是钱上面有她的指纹,还是说这笔钱具有独一无二的标识。”


 季平信有点麻爪。


 银行每天进出的钱这么多,难道还特意去记录钱上的编号啊!


 这不就是脱了裤子放屁一样,多此一举吗?


 季平信无奈对着主审法官道:“关于这一点,公诉方会在庭后对现金进行指纹的提取、验证,以便更好的确认事实。”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的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这意味着即使在开庭后,公诉人也有权利提交新的证据?。


 主审法官听到后回道:“同意,请书记员记录这一点。”


 接着转头看向金胜道:“被告人辩护律师,还有没有其它证据需要质证的?”


 这话问出来,意思就是程序继续,但是要跳过上一个问题。


 毕竟公诉方已经提起了证据的重新鉴定。


 “有的”


 金胜看向季平信问道:“公诉人,你知道这把作为凶器的匕首,在市场上卖什么价格吗?”


 季平信皱了一下眉头,没有第一时间回答。


 因为他拿不准,金胜是不是又在下套。


 颇有点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意味。


 金胜也没有等,继续开口说道:“这把匕首并不是我们国内的品牌,而是来自瑞典的品牌fallkniven”


 “型号为s1,售价为2500元左右。”


 “我想请问公诉人,以魏大勇的经济条件,他有这个能力来购买如此昂贵的匕首吗?”


 季平信还是没有回答,手上翻起了资料。


 根据魏大勇当时对于气味的描述,金胜在王静静那里得到灵感后,这才把目光放到了凶器的品牌上。


 鲱鱼罐头这个东西,价格不低,受众的圈子很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