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3章 举证质证(第2页)

 “有的,除被告人的脚印之外,警方在弄堂里一共提取了3个人的脚印,但都很浅,甚至不全。”


 “根据足迹鉴定专家的报告,3人的脚印留存时间,已超出了死者的死亡时间范围,所以予以排除。”


 “另外,由于现场有小一部分的地面被死者的血迹所覆盖,所以无法提取更多的有效信息。


 金胜接着问道:“我实地去看过现场,那里有前后两个进出口,请问受害人是从哪一个方向,以何种方式进入的弄堂呢?”


 这个问题其实是为了给季平信挖坑,就看他怎么回答了。


 季平信微微蹙眉道:“这一点,警方所提供的足迹鉴定中并未直接显示。”


 “但是被告人的足迹是从西边延伸至案发现场的。”


 “至于受害者如何进入,暂时不得而知。”


 很好,这句话正是自己想要的。


 金胜也没有继续抠脚印这一点,因为暂时还起不了决定性的作用。


 金胜换了一个点问道:“根据死者的尸检报告上显示,叶小婉死前,脑后部遭受过钝器的击打,请问是哪一种?”


 “凶器有没有在现场找到?”


 季平信直接回答道:“没有,正如被告方律师刚才所说,案发所在地为拆迁区域,周围民房全都已经废弃。”


 “各种杂乱的东西非常之多。”


 “故此,在被告人有意遗弃的情况下,无异于大海捞针。”


 “但致使叶小婉死亡的凶器,以及上面遗留的指纹,都是不可否认的犯罪事实。”


 金胜要的就是对方这么说。


 这一步步引导过来,就是为了引出自己下面的说辞。


 “公诉人,这也是我的疑问所在。”


 “为什么前期用于击打的钝器可以丢弃、藏匿,反而导致叶小婉死亡的凶器会被留在原地,你不觉得自相矛盾吗?”


 “被告人完全有充足的时间把凶器也给处理掉。”


 “另外,死者为什么会到塘中村?”


 “是以何种方式到达的,开车还是坐车,有没有目击证人?”


 “为什么会特意去取30万的现金带在身上。”


 “要知道,在如今这样的网络金融时代,除非必要,否则根本不会携带如此大量的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