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章 太明显了(第2页)

 就跟上次金胜打的温小柔的官司,所用的方法差不多。

 金胜当时是靠辅证来进行“惯性推定”。

 而港岛,会引用相似的判罚案例。

 “先说哈...普通法我不太熟,但是如果我作为辩方,也就是被告方,我会提出反驳的理由。”

 “你们可以适当的作为参考。”

 这也是金胜故意为之,就算要照顾,肯定也得隐晦一点。

 实习生们听到后,都眼睛一亮,迅速的拿出了小本本准备记录。

 “第一,原告方知不知道,投资网上的百家乐网站,本身就是属于违法行为。”

 “哪怕这个网站是假的,是诈骗犯b为了向原告方进行诈骗所设计的一个骗局。”

 “但是,原告方在明明知道投资赌博网站违法的情况下,却还是受到了高回报的诱惑,从而进行投资。”

 “请问,这一点,你们怎么解释。”

 “第二,原告方是基于怎么样的情况下,才由此来推定我方收到的这笔款项,就是你方转给b的呢?”

 “推定信托,不当得利、还是知情收受。法律依据呢?”

 “第三,被告方跟原告方一样,同属于受害者,但是,被告方是基于相信朋友,借出的这笔款项。”

 “至于原告方,是基于高额回报的诱惑下,才会上当受骗。”

 “两者的本意,并不相同。”

 基本上,实习生们只要反驳了金胜说的这三个观点,也就差不多ok了。

 再说,普通法,更多的还是基于已经存在的判罚案例来作为重要参照物,跟国内还是有点不一样的。

 金胜能提醒这么多,已经相当可以了。

 要是再多说几句,就违背了课题本身的意义。

 毕竟是模拟法庭,又不是真实的。

 在法庭上进行陈述的时间,肯定会有限制。

 金胜注意到,实习生们除了极个别的还一脸茫然,大部分看上去都已经若有所思的样子了。

 “好了,你们继续研究吧!我也该去忙自己的事了。”

 “谢谢师兄....”

 “谢谢金律。”

 “............”

 金胜出了会议室后,直接朝着茶水间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