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法制法规(第2页)

 第四 严查法律系统,现在有些掌管法律的人把法律当成了欺压百姓的武器,想怎么断就怎么断,想怎么判就怎么判,这是我们国家绝对不允许的。就像前一段时间有一只虎下山吃了一个孩子,然而被这个孩子的父亲发现了,一怒之下把这只虎打死了,我们的法官大人竟然判了这个人十年有期徒刑。没过多长时间抓住了一个人贩子,倒卖了三个儿童,他竟然只判了三年有期徒刑。我就想问问如果这个人贩子倒卖的是你的子女,你还会这么判吗?如果那只老虎吃的是你的儿子难道你就只能看着吗?像你这样的人根本就不配在我们的法律队伍当中,马上滚出我们的队伍。你们要记住法律是保护国民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它是国民用来保护自己的武器,不是掌权者用来欺压百姓的屠刀。也不是某些掌权者高高在上的座椅,或者是用来搂取财富的耙子,如果你有这种想法,那就请你离开我们的队伍,否则就只有死路一条。

 第五 抓治安队伍,我们的公安机关有很多人与一些黑恶势力勾结,成了他们的保护伞,竟然帮助这些恶势力欺压百姓,对于这样的人我们坚决不允许,必须彻查,抓住一个杀一个,公安局是保护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机构,现在本末倒置,所以接下来我们的重点也是打黑除恶,势在必行的事情。

 最后通告,自今日一九九七年八月八日起至一九九七年八月十八日,这段时间能够自己来承认错误自首的人,我们会给予宽大处理。十九日开始没有自首的我们将会亲自动手抓,抓住一个严惩一个,绝不容情。

 到此陈国庆的讲话结束。可是引起的轰动却是无法用文字来形容的。这些年来老百姓受到的委屈和欺压只能憋在心里,因为你有冤无处诉,有苦无处说。既然有冤屈那只能是当地执法者造成的,你难道还想当着他的面来告他,让他给自己判刑,这可能吗?那和找死有什么区别?可是你上告吧,上面又给你押解回来了,反倒说你违反了法规,交给当地处理,你说这样上告的人还有好吗?只有死路一条。就是让你有冤别去告,告了你就是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