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 最好的猎物(第3页)

 刘畅激动的眼泪汪汪。

 鸵鸟是草原上的大型食草动物,虽然名字带一个鸟字,实际上这货早就失去了飞翔能力,保留的一对翅膀中看不中用。

 能够飞翔的鸟类,大部分都是毛多肉少,体态轻盈。

 成年鸵鸟足足有两百多斤,能飞起来才是见鬼了。

 两百多斤对于刘畅来说,属于非常棒的体重。

 ,!

 太重了他不好杀,杀了也不好带走。

 太轻了不够他吃很长时间。

 最关键的是,鸵鸟好杀。

 它的攻击方式是用自己强壮的脚趾踢对方。

 刘畅最喜欢这种攻击方式单一的动物。

 六百斤的皮鞋老六他都能单杀,打鸵鸟还不跟玩一样。

 四只鸵鸟加起来得有一吨重,要是能把这些鸵鸟全部收入囊中,完全足够他度过旱季。

 ‘哎,没想到我的旱季挑战就这么平平无奇的结束了。’

 ‘也没有多难嘛。’

 刘畅内心凡尔赛十足的碎碎念,悄咪咪朝着鸵鸟的方向摸去。

 四只鸵鸟带着十来只小鸵鸟,他没有贸然冲出去直接进攻。

 单对单战斗才是最适合他的战斗方式。

 被鸵鸟群围攻,他也有危险。

 被鸵鸟踢死倒是不至于,可谁也不想让鸵鸟踢几脚嘛。

 等距离足够近时,刘畅猛地朝着鸵鸟群冲去。

 他的目标是鸵鸟幼崽。

 咚咚咚!

 蹄子踩在地面发出声响,是最好的示警器。

 四只成年鸵鸟看到刘畅冲来,其中一只体型最为高大的鸵鸟毫不畏惧,一马当先朝着刘畅冲去。

 别看鸵鸟长的大个,看着跟傻大个似的,实际上它们的奔跑速度并不慢。

 另外还有一只成年鸵鸟,辅佐在鸵鸟大佬边上,一起对刘畅发起冲击。

 剩下两只鸵鸟负责保护鸵小宝。

 刘畅和鸵鸟的距离拉近到十米左右,猛的掉头往外跑。

 他佯装进攻鸵小宝,是为了拉成年鸵鸟的仇恨,让后者追击自己。

 只要有成年鸵鸟追自己,和另外三只鸵鸟拉开距离,就是刘畅的机会。

 喜欢草原装杯如风,唯我疣猪蓬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