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五十四章 为富不仁,仇富心理(第3页)

 

“【龙门酒吧】,这是【龙门会】旗下的一家产业,他们表面上打着开酒吧的名号,实则只是为了掩人耳目,暗地里做着一些偷鸡摸狗的勾当。”

 

约莫半个小时的车程,朱雀载着陈天奇,来到了【上京东城区】的一个深邃小巷。

 

刚一下车,便有人迎了上来。

 

“你们可算是来了,我还以为你们要放我鸽子呢。”男子有些不耐烦说道。

 

此人名叫邓士强,是朱雀事先联系到的一个线人。

 

前面说过,【龙门酒吧】,表面上打着酒吧的名号作为幌子,实则私底下在进行一些见不得人的交易。

 

这种交易,既然见不得光,自然藏得越隐秘越好。

 

如果没有人带路,还真不好找。

 

而且,【龙门酒吧】也不是任何人都能够随便进的,必须要有熟人引荐,才有资格入内。

 

这个邓士强,便是这一带的老油条,什么地方都摸得轻车熟路。

 

“怎么会呢,我们可是已经交过定金了,要是不来,岂不是亏大了?”

 

朱雀微微一笑,对邓士强介绍道,“来,我介绍一下,这是我家老板,姓陈,你叫他陈先生就好。”

 

邓士强打量了陈天奇一眼,不由微微有些惊讶。

 

只因陈天奇身上有种难以言喻的气质。

 

面冠如玉,年轻俊逸,仪表堂堂,气质逼人,一看就是那种出身名门,地位不低的富贵人士。

 

邓士强干这一行已经有十多年了,见过各式各样,形形色色的人。

 

但他还是第一次,就他人的外表气质,感到震撼。

 

不过,邓士强却是打从心里,对陈天奇感到厌恶。

 

说白了,就是一种仇富心理作祟。

 

所谓为富不仁。

 

相较于那些有钱的富人,每天都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富足生活,而他们却要为了生计,到处奔波劳累,还时刻担惊受怕,活的人不像人,鬼不像鬼。

 

要不是因为生活所迫,他们谁愿意赚这种黑心钱?

 

随后,邓士强没再看陈天奇一眼,摆了摆手,“走吧,我们带你们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