戚家军演义千重草
第二百六十七章 一山不容二虎(第2页)
台州这个家,与其说是他的家,还不如说是个临时的住所。一旦打起仗来,说走就走。现在住在台州,说不定下个月就他全家就去了宁波,或者是舟山。
“由此向南三十里,有座新河城。我看那里环境好、人又淳朴。在那里安家必然胜过台州百倍。奴家已经看好了一座宅子,将军若是同意,过几天我就安排人过去装修。”
戚继光当然知道新河城。那是一座新建的城。规模不大,人口也不多,根本没法和台州相比,更比不上宁波。女人不都是喜欢物质丰富的繁华都市嘛,春香怎么会想搬到新河去?
继光问原因。好好地台州不住,去新河干什么?新河真的有台州好吗?其实搬到哪儿戚继光都无所谓,他主要是怕麻烦、不想费事。
春香用一个成语形容了继光搬家的原因:一山不容二虎!
台州有知府谭纶,再有你这么一位参将戚继光。你们俩到底谁大?台州有事情听谁的?你是三品参将,谭纶这个知府是个四品官。
明朝吸取了宋朝的教训,重视武将。因此,不管是表面上,还是实际上,都是戚继光的职务更高、权力更大。
但人家谭纶却是台州知府,是朝廷任命的台州一把手。你住到台州,谭知府嘴上不说,心里肯定是有些别扭的。又不敢得罪你,做事情就束手束脚。
新河可不一样。新河城里没有知府,只有一个县丞。你去就是新河的一把手,县丞只配给你跑腿打杂。并且县丞肯定还愿意,谭纶也高兴。
新河虽小,却是你一手遮天!不必住在台州,闹得大家都别别扭扭要强得多?
戚继光还真没往这方面考虑过。现在听春香一分析,还真是这回事。难怪他总觉得和谭纶说话有些费
劲,谭知府似乎老是心事重重的。原来问题出在这里!
“好吧,我可以搬到新河去。你呢?难道你舍得放弃这里的悦来茶馆?离开春香楼,已经委屈你了,难道你还要再离开悦来茶馆,陪我到新河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