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6章 ,另有目的(第2页)
当然,他们的配合并不是因为爱护女孩要为女孩讨回公道,他们只是想要让男人坐牢,财产自然而然的就会落他们的手里。
顾汐冉这几天一直在往医院跑,基本都是晚上。
她陪女孩,鼓励她,安慰她。
法庭上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前接受询问,对很多女性来说都很耻辱,就比如前段时间一个旅游的学生受到了强j,父母都不支持她追究,觉得很丢人,怕被别人知道,怕被别人说三道四。
但是女孩毅然决然的把强j犯给告了。
在很多人眼里,这是羞耻的。
可是,她们是受害者。
丢人的,羞耻的,怕被别人知道的,不应该是犯罪者吗?
顾汐冉很佩服那样勇敢站出来的女性!
为什么被爆出来的很少,就是因为很多有羞耻感以及封建的思想。
女孩被问到很细节的东西时,有些排斥的看向顾汐冉,顾汐冉给了她一个坚定的眼神。
女孩想到,顾汐冉鼓励她的话,即便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她还是清楚了讲述了自己被猥亵以及强j的细节。
那边的证据收的很充足,顾汐冉没有做任何的反驳。
但是,当原告律师指正女孩的自杀是因为当事人的强j所致时,顾汐冉立刻做出了反击。
因为她清楚,这不是当事人的关系,并且提供了证据;女孩的第一套房子买卖合同,以及第二套房子的购买合同。
还有女孩工作上的不顺利。
这些才是导致女孩自杀真正的原因,其实说到底,就是因为她最亲的人,明知道她遭遇了什么,依旧对她无视,甚至伤害,她才觉得活着没意思,想要结束自己的生命。
顾汐冉看到过女孩手上的伤疤以后,去询问过她的主治医生,从主治医生的口中得知,她的右手腕上的疤痕,最久的有三年的时间。
她还在医生的口中得知,女孩的左手腕,除了这次差点致命的伤口,也有几道别的伤口,她试图自杀一共9次。
原告律师不服,“就算是这样,那也不能证明她的自杀不是因为强j导致她的自杀。”
“这些是不能证明,那么我问你几个问题,第一,她在第一次受到猥亵时,有自杀的倾向吗?她被强j,也是六年前,她自杀了吗?”
对方哑然。
顾汐冉向法官提供了证据,“这里是医生开具的证明,经过鉴定女孩手腕上第一道疤痕,也就是女孩第一次有自杀念头的时候,三年前的五月,她的房子是四月二十一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