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我们的59在前进来晚的芒果火龙果

第525章 军工发展方向(三)(第2页)

 

“所以仅仅从军工生产角度而言,解放战争中的国军输的不冤。”

 

相比之下,解放军则是全军都在大规模自造军火;而且有了抗战的军火制造经验,外加考虑到郑三发子的“物流”实在凶猛,所以解放军的军火生产变成了以弹药生产为主,武器生产为辅的格局。

 

毕竟生产技术难度更大的武器哪有缴获来得快?

 

毕竟3年解放战争,解放军光是轻重机枪就缴获了31万挺!

 

而全力生产弹药则让解放战争开打一年后,即1947年6月底,解放军各解放区弹药的月产量已达子弹500万发(折年6000万发)、60迫击炮弹41万发(折年492万发)、82迫击炮弹33万发(折年396万发)、120迫击炮弹3.3万发(折年39.6万发)、山野榴炮弹14万发(折年168万发)、手榴弹150万枚。

 

主要军工产品已经是国府3倍以上。

 

而解放军子弹生产少,并不是因为不想生产,而是——缴获的子弹实在太多了。

 

1946年下半年,解放军共计缴获子弹5748.9万发、炮弹43万发、手榴弹18.2万枚。

 
 1947年缴获子弹8300万发、炮弹83.8万发、手榴弹68.9万枚,炸药7.2万公斤。

 

1948年,上述弹药缴获数量分别为2.39亿发、217.5万枚、55万公斤。

 

总而言之,国军“运输大队”实在太给力!

 

光歼灭整编第74师就一口气缴获了7000多发炮弹和208万发子弹;光这缴获的子弹数量,就相当于整个8年全面抗战中八路军新四军消耗子弹的5%;相当于8年时间内八路军和新四军自产子弹的26.7%。

 

——总而言之,不管是解放战争中的生产能力,还是缴获数量,都能让全面抗战时期的八路军和新四军惊掉下巴!

 

甚至连美国人都惊掉了,对策就是赶紧停止给国府的军事援助!

 

当然解放战争的军工产能是此刻的八路军上下压根想不到的。

 

“如果我们有足够的子弹,那么日常作战中,以一个团伏击鬼子一个中队的步兵当无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