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被杀害的知青的孩子3

一行人到了公安局。

 曲枫首先把事情经过说了。

 只是说半夜被女生用枕头闷得昏了过去,凌晨醒了过来,她就决定跟踪女生看看怎么回事。

 都不认识,为什么要杀自己。

 就这样,一路跟到了招待所。

 在女生进去后,她悄悄开了房门,听到了女生说,人杀死了。女人说做的好,再多给一百元。她听到这就下去报案了。

 然后上楼就听到那个老女人又让女生喝水,并且反复强调两次喝水。

 但女生只顾着数钱了,她都听到数钱的声音了。

 这边做好笔录,曲枫也没走。

 那两个人分别被审问。

 女生都没费事,连吓唬都没有,就说了那个女人前天在学校附近的商店看衣服,没舍得买,被售货员给骂了几句。

 然后那个女人就出现了,替女生交了钱,把衣服给女生,又请她吃饭。

 饭后,让她帮忙办件事,说给她五百块钱。

 就这样,她就帮女人杀了曲枫。

 今天是去取剩下的两百块钱的。

 而那个女人却什么都不说。

 但她不说也是不行的。

 地方上的公安人员,有时候比京城那地方的公安们更有魄力。

 还有,这女人毕竟是京城的人,如果他们不在短期内把口供问出来,时间长了,再转到京城,他们就无能为力了。

 所以在他们的攻心感化下,女人也终于招供了。

 其实,她也知道不招供不行了吧。

 钱、药、女生,这人证物证都在,抵抗不了的,还是不要受感化之罪好。

 于是,真相大白了。

 原来,这个京城来的女人王桂兰,和曲枫的关系就是,她王桂兰的女婿就是曲枫的爸爸。

 这个王桂兰的女儿钱宝儿也是曾经的下乡知青,在农村留下了一个女孩子后返程。

 经人介绍,和曲枫的爸爸郑志相亲成功,俩人结婚后生了一个儿子。

 当然,钱宝儿在结婚前趁着郑志的醉酒,和他成就了好事。

 所以,郑志并不知道钱宝儿在农村还有一个女儿的事。

 而郑志却如实告知了钱宝儿自己在农村有过一段婚史甚至还有一个孩子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