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8章 改土归流(第2页)

 天幕画面一变,也是继续盘点道: 

 【(二)改土归流 

 “改土归流”是指改土司制为流官制。土司即原土着民族的首领,流官指的是由中央王朝委派的官员,改土归流有利于消除土司制度的落后性,同时加强中央对西南地区的统治。】 

 【由于担任土司的人大都是“部落贵族““部落首领”,有着世袭罔替的权力,并且在自己的辖区内自成一套独立的权力体系,更有属于自己的独立兵权,其实所谓土司就是一个个独立存在的诸侯国,而且西南地区偏远独特的地理关键,导致中央王朝鞭长莫及、难以管理这些土司。这些土司对内实行农奴制度,对外经常互相发生战争,还经常骚扰附近百姓,又时常不服从中央王朝管理,中央王朝一直在为解决土司割据的积弊而努力。 

 最早的改土归流始于明朝,但明朝、清初只限于小规模改革,直到雍正时期清王朝国力强盛,雍正帝又是锐意进取的君主,大规模推广改土归流的社会条件也成熟了。】 

 【雍正四年,云贵总督鄂尔泰数次上书,全面阐述改土归流的必要,明确提出“云贵大患,无如苗蛮,欲安民,必先制夷,欲制夷,必改土归流。”奏请准许推行。他建议对不法土司用计擒为上﹐以兵剿为次;使其自动投献为上,勒令纳土为次;既要用兵,又不专恃用兵;以武力相震慑,力争以政治手段解决。他要求调整云、贵、川等省边境的不合理的行政区划﹐以便统一管理,使地方官相机行事。雍正帝对此甚为赞赏,令其悉心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