夺武还唐月映大江

第2章 手握大杀器,缘何不反?(第2页)

 都怪李治要求的太急,而李贤之前也太过散漫了,他一心作死,也没有什么心情去思考其他的事。

 当初,把那个火药的秘方交给房芙蓉,不过是个美好的愿望而已。

 事实上,配比是摆在那里的,但是想要把理想的数字变成实际的成品,其中需要跨越的困难,还有很多很多。

 如果李贤真的像他计划当中那样,在极短的时间内就成功作死的话,留下这么一个干巴巴的秘方,那些唐人还真的就不一定能制出火药来。

 至于用于作战的火炮、火枪,就更不用说了。

 可能根本就不会有人尝试。

 真真是枉费了太子殿下穿越千年的一片心意啊!

 看来,这个宝贝若是想搞起来,还是要靠太子自己。

 说的夸张点,即便是最普通的黑火药,放到李贤这个具备现代科学思维的普通人手里,尝试个百十来回都不一定能成功呢!

 但战争却一触即发,看来,这一次无论如何也是不赶趟了。

 要想把吐蕃人赶走,只能从战术战略上下功夫了。

 不过,火药?

 火炮?

 当这些大杀器从李贤的眼前一一划过,太子殿下的眼睛便忽然亮了!

 这些大杀器,似乎也不是一点用处都没有!

 这些可都是打仗用的!

 妥妥的兵器!

 利器!

 神器!

 这样的好宝贝,若是能造出几个来,不说能不能发挥巨大作用了,只要有那么
 

个模样摆在那里。

 能够打出几发炮弹来,不就是现成的谋反证据了吗?

 要说古代鉴定谋反的套路也是有几个的,还几乎都是固定的。

 比如甲胄。

 史书上经常记载,某某府邸,不管是大王的,还是大臣的,被搜出现成的甲胄几百件。

 这就是一项谋反的铁证了!

 因为古代对于兵器一类的器具管理的非常严格,不只是平民百姓不能拥有,就连达官贵人若是朝廷不允许,他们也不得私藏任何兵器,甲胄这种防护类的器具也是一样。

 你有这个东西,并且达到一定数量,那就是你要谋反的证据了,无可辩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