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2章 除掉白棣棠?(第2页)

 

仅仅只是踢出局?

 

这样的惩罚会不会太轻了?

 

呵呵,果然【出千砍手】的规矩,是针对弱者而言的。

 

任何一个行业的上位者都是可以无视规矩,即便犯了错,也可以用钱来抵债。

 

于平安看向花花:“你想利用这份合同,踢白棣棠出局?”

 

“这是最好的办法。”

 

花花叹气道:“他毕竟是我哥,我做不出伤害他人身安全的事情,爸爸放任我们去争去抢,但也不能做的太过分。”

 

“而且,一定要有一个合理的理由。”

 

“既能赶走他,又不能对他造成太大的影响。这是目前我能想到最好的办法了。”

 
 正如金二这一局,他只是一个纨绔公子而已,想逼他签合同有非常多的方式,比如简单粗暴的把他绑起来,强行逼他签字盖章。

 

或者用委婉的方式,给他下药,趁他迷糊时签字。

 

但这两种方式都太【下作】了,金老板一定会大怒,为了不点燃金老板的怒火,局一定要做的【合理】且不太过分。

 

白棣棠这一局,也是如此。

 

合理但不过分。

 

于平安思考了一下,好像的确没有更好的办法了。

 

他问:“具体怎么操作?”

 

“很简单。”田总接过白牡丹的话,开口道:“鹏哥是白棣棠的人,他在场子内和荷官出千捞钱。”

 

“给场子造成损失后,由平安爷出面,揪出鹏哥和荷官。”

 

“再由鹏哥和荷官,供出白棣棠。”

 

栽赃嫁祸!

 

非常简单的一局,几乎毫无逻辑。

 

在两个证人的证实下,被栽赃的人几乎百口莫辩,换成普通人这一局没问题,但对方可是白棣棠,不是别人!

 

于平安皱眉道:“这是不是太简单了?”

 

“老千跟荷官打配合能赢多少钱?一天一百万?对于普通人来说,一百万是天文数字,但对于白棣棠来说,一百万他随便投资个生意就能赚到,难道他会为了捡个芝麻而丢了西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