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穿记事簿白茶微熏

第541章 一梦华年73(第3页)

 所以即使是大户人家的人力、女使,若是雇佣的,一旦到了期限,便需要放其归家,以人之妻为婢,年满而送还其夫;以人之女为婢,年满而送还其父母;以他乡之人为婢,年满而送还其乡。 

 这样的奴婢在法律上不再被当成物品,不再被当成主家的财产,她们有人身权,受到法律的保护。 

 这样的律法,着实让谢宁有些意外,因为就她对古代的刻板印象而言,奴隶就是主家的财产,生死皆不能自主,更何况是自由了。 

 但是在这里,主家是不能随意打杀奴婢的,若无故而杀害奴婢,也是要偿命的。 

 可这样的律法只是对那些雇佣的奴婢有用。 

 对于属于贱口的私家奴婢而言,她们终身为奴婢,是没有奴役期限的,只有当国家或主人赦免他们时,才有可能免贱成为良人。 

 现在谢府里的仆人有一半都是私家奴婢,属于贱籍。 

 她们的荣辱皆系于主家,所以自当小心翼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