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我去洗澡了(第2页)

 
许修文前世也来过几次,对附近的饭店稍微有点了解。

 
暗中给金郝南推荐了一家饭店。

 
一进门众人就让金郝南点菜,金郝南倒没有一言堂,充分考虑了大伙的意见。

 
其实就是一人点一道菜,这样你不爱吃别人点的菜,起码还可以吃自己点的菜。

 
点了菜以后,在杨白山和刘至好的顾窜下,又点了不少酒。

 
金郝南和刘至好是北方人,要了两瓶红星二锅头。

 
杨白山是川省城都人,嚷嚷着要喝剑南春,只可惜这家店没有。

 
最后几个人要了五六瓶红星二锅头。

 
寝室六个人中,就数杨白山要酒要的最欢,看来他确实没骗人,他的确非常喜欢喝酒。

 
酒的确是个好东西,可以迅速拉近人和人的关系。

 
原本并不算很熟悉,甚至因为刚才的争执产生了一些小摩擦的史向明和王俊才喝了几杯后,也搂在一起互相称兄道弟。

 
王俊才一口一个老史,史向明也一口一个王哥。

 
瞧两人亲密的样子,不知道的还以为两人是亲兄弟呢。

 
可谁又想的到,他们俩一个来自老北经,一个是广西大山里的。

 
如果不是大学把两人聚在一起,这么远的距离,两人此生都很难碰见一次。

 
这就是大学这个场所的神奇之处。

 
天南海北的人全都因为上学这一件事而不远千里来到学校,在这里你会认识不同地方的人,见识到不同地方人的性格和习惯,细致一点的人甚至能够察觉到不同地区人的性格特征。

 
像今晚这顿饭,就可以明显感觉到几个北方人很能喝。

 
王俊才这个老北经,在北方人算酒量差的,但也能和杨白山这个爱喝酒的川省城都男娃子喝个不相上下。

 
史向明是最先醉倒的。

 
许修文其实酒量不差,尤其是这一世身体似乎得到过某种强化变得比原来更好了,酒量也跟着增长。

 
不过他不挑事,也不主动劝人喝酒,所以到了最后,除了金郝南和他以外,其他四个人全都醉倒了。

 
四个大男生趴在桌子上,有的呼呼大睡,有的说着醉话,场面一时间极其热闹。

 
最后许修文和金郝南两人一人负责两个室友,又是搀又是抱,费了好大的力气,总算将醉酒的四人弄回了寝室。

 
回到寝室后的许修文才注意到手机收到了两个人的短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