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叔是刘邦红掌清波.QD

第114章 又见巫师(第2页)

 这确实是个高人。明明心向富贵,却能拒绝天下人都渴望的富贵,这,才是真正的了不起,是真正的得道之人。

 刘信坐下之后,马维似乎已经忘记他的存在,始终没有和他说话,只是望着门外。

 门外,光线越来越暗。终于是夕阳西下,天色已晚。

 童子进来掌上了灯。

 一会儿,又送进来饮食。马维和刘信,都是一碗粥,一块肉,一碟苦菜。

 这在如今,也已经算是非常好的饮食了。

 马维自顾先吃,吃相粗俗,嘴里发出声音,很是难看,但也毫不掩饰。

 刘信也不客气。这点分量,对他来说是太少了。吃完后,见童子进来收拾,便主动提出:“再给我一碗粥,一碟苦菜!”

 看在他有钱、“学费”交得多的份上,童子变得脾气很好,但却是摇摇头,笑道:“没有现成的了。师兄如果实在还要吃,我再去安排!”

 刘信道:“那就有劳师弟了!”

 童子一愣,面色一变,道:“你。。。。。。你不会拒绝的么?已经没有现成的了,再为你单独做很麻烦的。我说再去安排,只是和你客气客气!”

 刘信笑道:“咱们以后就是师兄弟了,不用这么客气。天色已晚,我们今天肯定不能回城了,得在师傅这里借宿一宿,师弟总不能让我半夜饿醒来吧?”

 童子还待再拒绝,马维道:“去!”

 童子无奈,只好嘟着嘴,再去给刘信准备食物,边走边低声抱怨:“还得为你们铺床叠被,有钱就了不起啊?我看就在鸡窝旁对付一晚算了!”

 他这话看似说得很轻,却又明显是故意要让马维和刘信听到。

 刘信也不理他,向马维道谢。马维却突然问道:“已识字否?”

 刘信当然是识字的。得亏前世和一些书法家交朋友,就连秦始皇统一天下、实施“书同文”之后的小篆,他也勉强识得。

 便趁机对马维说道:“学生已经初识文字。其实,这次来找先生,虽然是为了拜师,但最开始的起因,还是为了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