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六十九章 胡宪安的过往(第2页)

    只不过那个时候,两人还不熟悉,只能算是点头之交。

    主要是楼言歆长得漂亮,为了避免流言蜚语,刻意避免跟异性走得太近。

    高考后,两人都同时考上了帝都理工大学。

    不同的是,楼言歆这位大美女选择了男生居多的计算机专业,胡宪安选择了数学专业。

    再次成为校友,倒是让两人关系亲近了许多。

    当然了,对于楼言歆这种颜值和智商都在线的美女,胡宪安也很难拒绝这种诱惑。

    只不过,就跟胡宪安懒散的性子一样,他追女生的方式也很懒散。

    当楼言歆委婉地拒绝他后,他也没有死缠烂打,只是以朋友的身份继续处着。

    尺度,拿捏得非常好。

    说到胡宪安这个人,也是个怪胎。

    这家伙绝对是那种智商非常高的人,也符合老话里说的那种“过目不忘”的天才。

    不过,天才也有自己的缺点——那就是懒。

    举个例子,胡宪安这家伙高考的时候,在英语成绩不到50分的情况下,硬生生地考进了帝都理工大学。

    从这里就可以看出,他在其他学科的成绩有多优秀了。

    当然了,他英语差也是有原因的。

    因为他压根从心里厌恶英语这门学科,一个单词也没有背过。

    英语课上不是睡觉,就是看课外书。

    高考还能考40多分,完全是选择题的概率事件。

    说到这里,你要问这位天才为什么这么讨厌英语了。

    那还得从他小时候说起。

    在胡宪安只有几岁的时候,她的母亲就跟父亲离婚了。

    在有孩子的情况下还选择离婚,排除男人渣、烂等毛病后,也就剩下女人嫌弃男人没本事、挣不到钱这种俗套的原因了。

    胡宪安清楚地记得:在他8岁的那一年,母亲穿着高跟鞋、红裙子,坐着小轿车走的。

    是的,她的母亲嫁给了一个有钱的米国人,抛弃了他们父子。

    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胡宪安痛恨米国人,并且连带痛恨跟英语相关的东西。

    谁让人家有任性的资本呢!

    这里说的资本,不单单指这家伙的智商,还包括他的家庭背景。